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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财产的约定有哪些

时间:2023-08-15 17:05:09    来源:法务网

一、

夫妻间财产的约定有哪些

夫妻间财产的约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1.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2.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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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

4.债务的清偿责任;

5.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书需要公证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如何处理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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